清研智庫:全球數字治理需要各國深化合作
正如倫敦作家大衛·麥坎德利斯(David McCandless)所說:“數據是新石油嗎?不,數據是新土壤”。數字經濟是新經濟,是支撐生產力增長和復蘇的大勢所趨。
在新冠大流行和社會疏遠期間,醫療、教育和服務提供都得以實現,因為經濟的數字化在幾個月內發展迅速。
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源頭在全球范圍內日益擴散,物理距離對國際商業和交流的重要性降低。因此,似乎正處在新一輪全球化和互聯互通的浪潮中。信息共享和數字服務的運輸成本幾乎為零。
但數字保護主義也在抬頭,地緣政治也在推動著數字分裂的全球經濟。中美之間的戰略競爭正在導致數字脫鉤,促使數字經濟分化。
各國政府面臨的困難是如何平衡隱私、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保護和競爭政策等相互競爭的政策目標。目前缺乏管理數字經濟的多邊規則,所以歐洲、美國和中國以及其他國家都在推進自己的制度,世界在試圖駕馭數字經濟。
在亞太地區把事情做好,有助于避免全球數字經濟的分裂。亞太地區包括中國、美國以及主動參與規則制定的國家。東亞是世界上數據最豐富的地區,存在著共同的全球利益和共同的挑戰,以及巨大的潛在生產力和增長收益,應該鼓勵就數字經濟治理的原則和規則達成一致。
試圖找到一種方法讓中國和美國就數字治理的多邊規則和原則達成一致,而不僅僅是找到使其制度兼容的方法。想法是好的,但也是不可能實現的。顯然這也關系到全球繁榮。像澳大利亞和日本這樣的中等大國將需要找到創造性的解決方案和具有包容性的集團組織來處理數字經濟。
日本在2019年大阪G20峰會上提出的 “數據自由流動與信任”倡議,已經表明在原則問題上達成一致是可能的,該倡議有中國和美國的簽字。
制度差異并不意味著不能達成多邊協議。全球貿易體系允許各國制定自己的政策并保留主權。而商定的規則可以限制歧視,促進透明度和可預測性,并約束各種形式、規模,使其免受保護主義政策的影響。
亞太地區已經有一些安排,比如智利、新西蘭和新加坡之間的《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以及《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全面進步協定》(CPTPP)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這些超大型區域協定都有專門的章節和條款,圍繞數據使用、存儲和電子商務展開。澳大利亞和新加坡有一個先進的雙邊數字經濟協議。亞太經合組織的《跨境隱私規則》(CBPRs)有助于制定隱私標準,可以指導不同轄區之間的一些監管一致性。
現有的協議都有安全豁免條款。這些例外條款,無論是明確的還是隱藏在細則中的,都在國家之間的數字治理中留下了巨大的差距。這些差距需要大大縮小,但安全風險也需要解決。
圍繞著數據隱私、使用和共享以及網絡安全,都存在著重大的安全挑戰。
競爭、技術解決方案和商定的原則和規則可以幫助管理和減輕風險。引入更多的競爭需要時間,并且需要通過治理來識別和降低國內和跨境的風險,這需要國際合作和經驗分享。
為了在數字經濟的區域治理制度上取得真正的進展,以進一步推動全球治理,區域議程必須涵蓋和理解傳統貿易問題和現有協議之外的更廣泛的問題,包括可信的數據訪問、保護隱私和安全、競爭政策以及制定商定的規范來管理人工智能和金融技術。
經濟合作進程需要包括政府、大科技公司、中小型公司、企業家、投資者、工人、消費者和技術專家等多方利益相關者參與,。這些群體可以在現有的合作框架中被動員起來,比如APEC。應圍繞數字貿易便利化等領域的共同利益,制定經濟合作議程,為各方帶來實實在在、可觀的收益。
許多國家在大型科技公司監管、網絡安全管理和保護數據等方面有共同的利益,這表明國家間的對話和合作可以建立信心和信任。這應該從亞洲地區開始,因為亞洲地區對實現數字化帶來的巨大收益有著濃厚的興趣,而且與中美兩國合作的經驗也很豐富。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歷史已經并將繼續證明,多邊主義必將戰勝單邊主義,互利合作必將取代零和博弈。帶動國際社會更多成員加入數據安全合作進程中,形成全球數字治理合力,開啟全球數字治理新篇章,為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East Asia Forum,作者Editorial Board, A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