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談 | 多措并舉,科學治理非機動車亂停放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于出行的便利性需求與日俱增,在高速的工作及生活節奏下,街道上通常是人流熙攘、車水馬龍,交通壓力可想而知。而那些形形色色、種類各異的非機動車不時在大街小巷中穿梭疾馳,已在無形中成為了能夠左右城市交通的主力軍。
近年來,共享單車和外賣等行業的非機動車數量激增,據報道,2022年,北京市共享單車規模101.20萬輛,累計騎行量超6.01億人次,日均騎行量約228.13萬人次。受之影響,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日益嚴重,行人及車輛的通行空間被不斷壓縮,久而久之,道路周邊交通秩序混亂、擁堵及安全隱患等問題便會接踵而來。人民群眾的關注面也逐漸從非機動車在道路面上的安全行駛轉移到了非機動車的有序停放上,有效規范非機動車的停放,而今已成為亟需解決的民生問題。
非機動車亂停放現狀
以目前非機動車涉及的亂停放區域進行分類,在非機動車亂停放中較為突出的問題體現在以下幾個類型:
非機動車碼放無序
碼放無序是非機動車亂停放中最普遍、最常見的類型,在城市道路的輔路、非機動車道、人行步道等地均會發生,主要是指非機動車在路面道旁隨意碼放、無序不整、亂堆亂放等,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交通的順暢,尤其是在城市早晚高峰時間段,隨著人、車流量的增大,會造成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乃至行人在躲避亂停放的非機動車時形成剮蹭或碰撞,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帶來嚴重的隱患。

非機動車占壓盲道
眾所周知,盲道是專用于協助盲人出行的道路設施,等同于盲人的“眼睛”。而非機動停放在盲道上如今已是城市中屢見不鮮的現象。這種堵塞盲人安全通道的行為,可能會給盲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較大的傷害,這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還在無形間觸碰了道德層面的標準線。

非機動車占壓綠地
具體是指將非機動車停放在道旁綠地中,雖一時避免了道路面上的亂停放,但在停放時不經意地挪動、碾壓等行為會給綠地造成如斑禿、綠植枝葉折斷等一系列的損害,很大程度上破壞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和生態環境。

廢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
很常見的是利用廢舊非機動車為機動車“占據”車位的情況,大多出現在區域空間狹窄的背街小巷中。機動車停車難同樣是困擾居民由來已久的民生問題,有些不具備機動車停車位的居民便擅自進行“非法圈地”,以不能正常行駛的廢舊非機動車做為“占地標”,將公共區域占為己有,做為了“私家車庫”。這種做法一是會使來往通行的機動車會車困難,造成狹窄道路的交通擁堵,亦或阻塞生命通道,影響消防、救護車輛的通行。二是大部分廢舊非機動車為破舊的電動車,電池并未卸載,有一定幾率會引起自燃,危及周邊居民的人身安全。

當前整治非機動車亂停放的相關措施
限定區域,制約非機動車亂停放
政府及共享單車運營商為有效遏制非機動車亂停放現象,在部分街區劃定了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并設有告知牌,在“潮汐式”淤積時段還會安排專門人員,引導群眾有序碼放停車;共享單車運營商還通過定位及電子圍欄技術進行停車位甄別和鎖定,以罰款、停用、禁止區域外鎖車等條件進行約束,規定旗下共享單車僅能停放在特定區域內。
多方聯動,高效處置亂停放車輛
從社區志愿者及附近商圈單位志愿者中選派專門人員,幫助發現周邊非機動車亂停放情況,進行精準定位,并協同城管執法、共享單車平臺等單位建立高效聯動機制,調動各方社會責任意識,在最短時間內對違法停放的非機動車予以規范或清理。
定期清移,有效整治廢舊非機動車亂停放
社區開展系統的巡查和專項整治,針對廢舊非機動車隨意碼放或“占車位”的情況,通過發布通告、微信群提醒等方式告知居民清理時限,如居民在規定時限內不予清理,則社區會同執法部門將進行統一清理。

規范及整治非機動車亂停放的建議
調研走訪,合理增設非機動車停車位
政府部門和共享單車運營商可針對亂停放現象進行深入調研,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并利用大數據技術,采集不同區域的非機動車停放數據,后續做到因地制宜,根據區域特點進行合理規劃及精準分配,在如車站旁、地鐵口、商圈周邊等人流量大、對非機動車有較高需求的區域增設非機動車停車位/場,并在一定距離外設置清晰的引路牌,提前引導群眾入位停車。
增強科技運營手段,有效管控共享單車亂停放
一是針對某些共享單車品牌出現的劃定區域停車定位不精準現象(不入劃定停車位也可結束鎖車),運營商要及時優化定位系統,消除不入位停車“盲區”,加大不入位停車的懲罰力度,從而使共享單車亂停放再無“死角”;同時,可在APP中增設“停放報警”功能,以便于用戶在發現共享單車亂停放現象時,能夠協助觸發報警,使就近的管理員在最短時間趕至現場開展停放疏導、清理移放等工作,提升共享單車亂停放處理的時效性。
二是共享單車運營商可利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掌握相關地區對于共享單車的實際需求量,從而對共享單車日常分布進行合理調度,避免因部分地區車輛分布過剩,實際使用率不足導致的冗余車輛碼放混亂、擁堵道路的情況;另外,也需對車輛的運營狀態進行有效監控,可根據單車的停放時間、運行軌跡等數據鑒別單車是否處于正常運營狀態,如有損毀情況,則運營人員需及時對單車進行返廠維修或報廢處理,從而避免出現損毀單車長時間無人問津,出現的亂堆亂放現象。
加強宣傳引導,實現全民共治
一是可在社區宣傳欄中放置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公告,明確非機動車停放要求和違法車輛處置方式,并利用微信、微博、廣播電臺等新媒體廣泛進行宣傳,積極爭取居民群眾的支持與配合,全力營造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是可不定時組織非機動車亂停放的專項宣傳活動,安排專門人員走上街頭,發放有關非機動車亂停放的傳單或宣傳冊,并為群眾講解亂停放的危害及有序停車的正確方式,以加深群眾對非機動車有序停放的認知和了解。
加大執法力度,著力開展整治行動
一是在非機動車亂停放較嚴重的路段安排執法人員進行不間斷巡查,加強對人流量較大的商圈和居民小區等重點場所的管控,增加非機動車亂停放專項整治行動的頻次。如遇違停的情況,采取現場教育查糾和取證拖移處罰相結合的處理方式,靈活治理非機動車亂停放現象。
二是執法部門可聯合社區網格化管理人員或第三方檢查公司,通過區域走訪、日常檢查、探頭監控等方式,及時掌握轄區內廢舊非機動車停放情況,對長期占用公共區域停放的廢舊非機動車定期進行移除,并對治理效果進行持續跟蹤,以防亂象的反復滋生。
三是在法規條例上,對于非機動車禁停區域,要予以明確,做到面面俱到,這樣在執法過程中才能做到廣域覆蓋、不留盲點。同時,在違法處罰尺度上,現有的大多數地方性法規條例均較為“模糊”,無論是口頭警告、處以罰金還是沒收車輛,都沒有所對應的處罰條件做為支撐,可以依據非機動車亂停放的類型制定所對應的處罰條例,做到“有法可循,有據可依”。

非機動車的各種亂停亂放現象,給城市管理帶來了許多難題。在政府層面,需要加強監管,持續對轄區非機動車亂停放問題進行常態化管理及整治,同時積極宣傳引導,提高居民自覺規范停車意識;在共享單車運營商層面,需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目前對于單車停放的管控能力,使共享單車始終朝著良性態勢發展;在人民群眾層面,需加深對非機動車亂停放危害的認識,規范停車的習慣。各方只有多措并舉、聯合共治、協力共管,才能實現提升轄區道路“有序化”管理水平,凈化交通秩序環境的目標,從而營造出整潔有序、文明宜居的生活環境。
撰稿 | 陳崴 清研集團城市管理研究部研究員
編輯 | 陳澤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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