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談 | 以系統思維聚合力,加強城市文明養犬管理工作

近年來,惡犬咬人事件不勝枚舉,不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甚至威脅到了人民的生命安全。為此,不少地方都加強了對犬只的管理甚至抓捕,并由此引發了更大范圍的討論與爭議:在城市內應該如何文明養犬?如何對養犬人的行為進行管理?市民與犬如何和諧“共存”?
城市養犬熱度上升,養犬問題不斷涌現
《2022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的數據顯示,2022年全國城鎮養犬人數為3412萬人,且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飼養犬等寵物日益成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遛狗”的行列。且圍繞“養狗”而延伸的相關產業也逐漸興盛起來,有專門賣狗糧、狗繩、狗衣服及系列配套產品的專用商店,也有專門為狗服務的寵物洗澡店、寵物整容店,還有專門為狗及其他寵物看病的醫院。
寵物犬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歡樂的同時,不文明養犬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公共問題也接踵而至,遛狗不拴繩、隨地大小便且不清理、犬吠擾民、遺棄犬、不給犬接種疫苗等不文明養犬行為屢見不鮮,甚至成為制約城市法制建設、公民道德素質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塑造和安全環境營造的重要因素,許多城市12345市民熱線收到大量關于養犬方面的投訴,城市居民由養犬帶來的社會問題已經變得不容忽視。

規范不文明養犬行為,面臨諸多挑戰
法規層級低,可操作性仍較弱
目前,在我國尚無針對養犬管理的專門法律和全國統一管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僅僅是針對養寵物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的行為進行了規定。全國部分省、市都已經制定了養犬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對于規范養犬行為有一定效果,但由于法律效力層級低、處罰設置過輕、缺乏可操作性、規定未及時更新等原因,導致狗患無法根治。養犬管理效果與群眾期待還有較大差距,尚未形成以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為共同作用的文明養犬氛圍。
缺乏多元主體,尚未形成協同共治機制
當前各地對犬只的管理過度依賴公安機關,缺乏多元化的管理主體,尚未形成協同治理的體系。養犬管理的責任和職權主要由公安機關牽頭,權責不統一,容易導致監管上的困難。這從根本上缺乏共治意識和相應的機制。另外,各地的養犬管理習慣由政府掌握主導權,將非官方力量放在協助位置,沒有充分動員社會團體和廣大市民參與治理。事實上,市民及社會自治組織等民間力量往往是養犬管理的關鍵參與者,但由于缺乏足夠的共治意識,他們變成了旁觀者,沒有承擔應有的責任。社會自治力量的缺位導致養犬治理的效率難以提升。
監督執行不到位,執法監督難度大
雖然許多地區雖然已經制定了一系列養犬管理政策,但執行監督工作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養犬管理事務細碎龐雜、社會敏感性強,加之當前社會對于養犬管理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高,缺乏廣泛的、統一的社會監督氛圍,讓一些養犬人認為違法行為不易被發現和處罰,進而造成了監管執行不到位的現象。另外,執法監督難度大,部分涉犬類管理訴求解決取證難、執法難。此外,犬吠擾民標準不清,難以處理。久而久之,影響了群眾對行政機關執法、服務的滿意度,有損行政機關的形象和執法公信力。
宣傳形式單一,動員力度不到位
現階段,許多地區在養犬管理宣傳方面缺乏創新和有效的宣傳手段,導致組織動員乏力、信息傳遞不暢,難以提高市民的養犬素養和法律意識。另外,對于養犬行為懲罰措施的宣傳發動不到位,忽視了對民眾意識理念層面的教育和引導,很多市民不了解相關法規和制度,容易違反養犬管理規定。與此同時,在養犬管理宣傳教育方面,管理主體往往只采取傳單、海報等簡單的宣傳形式,內容也比較簡單,沒有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電視廣播、網絡直播等各種宣傳渠道,缺乏多元化宣傳方式和深度挖掘的內容,不能滿足市民的宣傳需求。

堅持系統思維,破解養犬治理難題
加強頂層設計,構建養犬管理“新格局”
各地應積極適應犬只管理的新趨勢、新變化、新要求,主動修訂并完善本地的文明養犬政策,從法律層面進行總體規劃、全面布局。同時,市、區縣政府應加強對養犬管理工作的領導,將養犬管理納入城市治理范疇,可通過建立聯合會議制度等方式,有效強化各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以解決犬只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強化科技支撐,實現智能養犬“新探索”
可充分借助信息化和大數據,并通過開發相關的APP、小程序等工具,打通犬只免疫、備案、領養、投保等流程,為市民帶來更豐富、更便利的一站式養犬服務,進而對犬只進行有效管理,同時,設立更多的便民服務點,可將初始登記和年度登記管理的權限下放到社區寵物醫院等,進而有效提高初始登記率和年度登記率。
引導多方參與,形成文明養犬“新風尚”
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支持參與,可借助文明養犬志愿服務協會、寵物行業協會、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開展文明養犬線上線下專題宣傳和志愿服務活動,并借助社會力量自身優勢,通過組建養寵自治組織、運用議事協商等方式,推送依法文明養犬知識,激發養犬人參與文明養犬積極性,增強養犬人法律意識,增加養犬人對公共空間的尊重和自我約束力。
加強風險監管,構筑養犬安全“新屏障”
可探索建立基于城市動物的安全評估系統,該系統包括多個方面,如基因篩查、行為評估、疾病控制等。通過系統評估,可進一步完善疫病防控網絡,減少狂犬病的泛濫。同時,被評估為高風險群體的犬只,可通過訓狗學校等場所來進行后續的干預訓練以及行為糾正,進而降低犬傷人惡性事件發生的概率。另外,可探索建設社區寵物公園,避免不同需求人群的使用矛盾,為居民和寵物犬提供一個安全的活動場地。

城市養犬早已是一個國際問題,不只中國有養犬的各種規定,國外在養犬管理方面甚至更加嚴格。英國、日本、美國、俄羅斯等國家均有相應的規定,且懲戒力度更大,若養犬人沒有規范養犬,有的將受到嚴重處罰,因惡犬傷人致死的,犬主人可能面臨最高14年的牢獄之災。同時,許多國家的犬只被要求植入電子芯片,記錄身份信息,如出生日期、防疫情況、主人姓名和住址等,以便管理和追蹤。另外,許多國家對遺棄動物行為的懲罰力度較大,若被發現故意殺害、殺傷動物,甚至要被罰款或判處拘役。
犬只雖然是人類的伙伴,但同樣需要加強規范管理,只有堅持系統觀念,從政策體系、執法監督、多方共治等入手,才能更好地實現人與犬的和諧共處。
撰稿 | 閆純慧 清研集團社會發展研究部研究員
編輯 | 陳澤璽
圖片 |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