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清研智庫:超六成受訪者 老人照看小孩該要“帶孫費”
近日,一位老人因索要“帶孫費”與兒子兒媳對簿公堂,要求兒子兒媳支付16年來的撫養費28.8萬元。法院在綜合考慮老人照顧孫女的時間、精力和開銷后,最終酌定孩子父母應支付老人10萬元的“帶孫費”。爺爺奶奶帶孫子,是天經地義,還是應該有償?對此你怎么看?
本期“京報調查”(新京報與清研智庫聯合推出)就此展開調查。
■?旁邊評論
老人照顧孫輩不是理所應當
雖然此次老人狀告兒子兒媳,索要“帶孫費”,是由兒子兒媳離婚引發,但是梳理近些年來的類似事件,就不難發現“帶孫費”話題越來越多地見諸報端。在此次的調查中,就有超過四成受訪者表示,老人無償照顧孩子已成當下家庭中的常態。
盡管老人帶孩子在當下并不少見,但是對于該不該付給老人“帶孫費”,有相當部分的家庭還是處于一種比較模糊的看法。而老人索要“帶孫費”的爭議,本質上也是一種傳統家庭觀念與現代價值觀之間的分歧。按照過去的傳統,老人都是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因此不論是出于對孫輩的情感寄托,或者是家庭責任,大多數老人照顧孫輩都是無償的。但是現在的小家庭模式中,老人大多數是出于雙職工家庭中父母無暇照顧小孩,進而才來照顧孫輩。
不過,從法律上來講,老人對孫輩并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所以一些理所當然地讓老人照顧孫輩的做法,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啃老”。
□伯揚(媒體人)
本文章原載于新京報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