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三農工作怎么干?
2021年底,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對2022年“三農”工作進行部署。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鄉村振興的前提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要持續抓緊抓好,讓脫貧群眾生活更上一層樓。要持續推動同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切實維護和鞏固脫貧攻堅戰的偉大成就。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十四五”時期的關鍵之年,從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具有重要意義。站在重要歷史關口,如何實現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一起來看人民論壇最新文章。
從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所面臨的挑戰
2020年,中國成功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并開啟了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新征程。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從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還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中央制定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在脫貧地區設置5年過渡期,堅持幫扶期內“四不摘”政策。保障不出現規模性返貧,實現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還需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持續支持,幫助脫貧地區和貧困戶克服風險,應對挑戰。
第一,脫貧攻堅是在溫飽的基礎上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返貧的風險還比較大。
脫貧攻堅解決貧困問題的標準是2010年制定的“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其中收入標準是按照2010年不變價格230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這個標準高于世界銀行制定的每人每天1.9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但與世界銀行制定的中高收入國家的貧困線還有一定距離。
從總體上來說,目前脫貧標準相對較低。這帶來了兩個問題,一是產生了抵御風險能力較低的脫貧戶。盡管脫貧戶平均收入水平比較高,但是由于存在收入差距,那些收入水平超出脫貧標準不多的脫貧戶脫貧并不穩定,容易出現返貧。
二是出現因為收入略高于貧困線而沒有被納入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收入群眾,他們的收入甚至低于脫貧戶。這些收入處于貧困邊緣的群眾往往比較脆弱,產業發展波動或就業不穩定,以及家庭內部的變故和外部環境的變化都很容易造成他們因支出增加和收入下降而返貧。
第二,脫貧地區較低的產業發展和就業水平影響了脫貧的穩定性。
在脫貧攻堅期間,貧困地區的農業產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總體上還處于發展初期,一些地區存在產業特色不強、同質化嚴重的問題,并且發展規模和發展質量都還不夠高,市場競爭力不強。
一方面,脫貧戶的就業大多集中于對勞動技能要求較低的行業,這些行業受市場的影響往往較大,且可替代性較強,在經濟波動時期會最先受到影響,比如勞動力密集的基建行業,極易受到投資、市場等多方面影響。另一方面,盡管就業門檻較低有助于解決脫貧戶就業,但是也容易被其他勞動力所代替,就業穩定性較弱。
第三,家庭內的人口和生活變動也會給穩定脫貧帶來風險。
在脫貧以后,一些邊緣戶和低收入家庭還存在因教返貧、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風險,這些上學、看病的支出并沒有全部被社會保障所覆蓋,因而易導致這些家庭出現支出性貧困。一方面疾病導致貧困家庭收入減少和支出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也是因為許多低收入的脆弱群體在保險費補貼減少以后參與基礎醫療保險的意愿降低,導致其在生病以后無法獲得及時的救助。
第四,脫貧地區的基礎設施需要不斷完善。
脫貧地區和居民的交通、住房和飲水等基礎設施因為各種人為或非人為因素存在損毀的可能,特別是一些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損毀,使個別已經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居民重新面臨交通、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少數原來沒有被納入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在脫貧攻堅任務完成以后,也出現了住房和飲水等困難,需要持續的政策支持。如同其他地區一樣,脫貧地區居民住房和安全飲水等問題不是一次解決便可一勞永逸的事情,還需要不斷維護和提升。
第五,通過異地搬遷實現脫貧的人口,仍然需要不斷鞏固。
易地搬遷的脫貧戶所面臨的問題不僅是經濟方面,更重要的還是社會治理方面的問題。搬遷不是單純的居住空間的變化,更是社會空間的重建。脫貧攻堅實現了高寒山區貧困人口“搬得出”的目標,但是要想“穩得住,能致富”,還需要大量的工作,特別是建立起新的搬遷社區治理機制和幫助搬遷居民融入新社區生活的制度。
第六,自然災害是返貧的重要誘因。
受到氣候變化影響,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多發,成為因災返貧的主要原因。脫貧地區大多是生態脆弱地區,自然災害頻發不僅給脫貧地區帶來巨大破壞,導致基礎設施損毀、農作物減產或絕收,房屋倒塌,而且給低收入的脫貧戶和邊緣戶所帶來的危害更大。
此外,在脫貧以后,部分政策的調整也會對少數脫貧戶和邊緣戶帶來風險,如一些地區在脫貧后減少對脫貧戶的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貼,由此出現了農民加入基本醫療保險的意愿降低,導致因病致貧風險增加;少數地區公益崗位減少,引致少數脫貧戶和邊緣戶就近就業困難;一些部門對脫貧地區的幫扶力度減弱,消費扶貧效果弱化,這些影響因素對脫貧地區的持續發展構成了潛在影響。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初見成效
過去的一年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也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5年過渡期的第一年,在這一年中,防止返貧的措施初見成效,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銜接鄉村振興的機制初步形成,脫貧地區的社會經濟取得新的發展;鄉村建設有序展開,生態宜居、鄉風文明和治理有效的理念在鄉村發展中得到普及。
第一,穩定的政策保障脫貧不返貧。
早在2020年3月,脫貧攻堅進入最關鍵時期,國家就出臺了《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提出對于那些“建檔立卡已脫貧但不穩定戶,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邊緣戶”進行監測,并對監測對象提供及時幫扶。2021年5月,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監測對象范圍,優化監測方式程序,完善幫扶政策舉措,提出防止規模性返貧新要求。
實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需要保持領導力度和幫扶力度不減弱。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對于過渡期政策作出部署,隨后財政部、教育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多個部門對相關政策作出具體安排,對于脫貧地區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會減弱,保持政策穩定,財政資金投入、生態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等政策在脫貧以后仍然延續并進行調整,以適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需要。在過渡期內,國家確定了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舉措、更加有力的工作,加快其發展。
第二,積極探索減貧的長效機制。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再次強調共同富裕,把共同富裕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努力方向。持續提升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水平,建立長效的減貧機制,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在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同時,也在積極探索建立減貧的長效機制。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強調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長效機制”在全文出現了7次,“常態化”出現2次。之所以長效機制被如此強調,一方面是因為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是今后中國發展的首要任務。另一方面,從脫貧攻堅轉入鄉村振興是從超常規轉入常規的發展過程,在常規發展過程中,政策、體制和機制也需要進行相應的改變,從超常規轉入常規運作,建立長效機制。
第三,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有效銜接鄉村振興。
鄉村振興對鄉村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是高質量的產業發展,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務,更加深入的城鄉融合和文明鄉風與有效治理的結合。
在有效銜接鄉村振興過程中,許多地區進行了探索,形成了高質量發展農村產業的經驗,比如提升產業化水平,針對一些脫貧地區不同程度存在的品牌影響有限、競爭力不強、銷售不暢等問題,需對脫貧地區產業進行接續幫扶,補上營銷、技術、設施等短板,促進產業提檔升級;延長產業鏈,針對一些農產品的加工和儲藏能力較弱現象,拓展精深加工能力,延長農業產業鏈,提升農業生產效益;
通過城鄉融合推進新型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是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提高質量為導向。在過去一年中,城鄉融合的新型城鎮化開始初見成效。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把進城農民的市民化作為突破口,讓進城的農民與城市居民享有同樣的公共服務,弱化戶籍制度所帶來的城鄉不平等。
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培育文明鄉風,實現鄉村治理有效。與全國農村相比較,脫貧地區的人居環境改善還相對落后,要在有效銜接鄉村振興中有序推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在原有3年實施方案的基礎上,規劃了今后5年的行動方案,實現鄉村人居環境改善的可持續性。
提升脫貧地區的內生動力。提升脫貧地區的內生動力,產業振興是動力,人才振興是關鍵。在脫貧地區,農村人才向城市流動現象嚴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強調要從人才培養出發,建立健全鄉村人才振興體制機制。促進返鄉創業,充分發揮鄉賢作用,鼓勵青年干部和大學生服務鄉村振興。
在鞏固拓展和有效銜接中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2021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持續推動同鄉村振興戰略有機銜接,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切實維護和鞏固脫貧攻堅戰的偉大成就。要聚焦產業促進鄉村發展,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扎實推進鄉村建設,逐步使農村具備基本現代生活條件;要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維護好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強化鄉村振興要素保障。
第一,脫貧攻堅期間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提升、資源下沉基層、行政動員與村民參與密切融合,以及基層社會自我發展能力的提升,是治理現代化的突出表現。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前提是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脫貧攻堅為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了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在落實精準扶貧過程中,通過各級黨委政府超常規的推動,一整套現代化的貧困治理機制在貧困地區被建立起來,貧困縣、貧困村的治理現代化水平迅速提高,治理能力現代化直接推動了脫貧攻堅的勝利。
首先,精準扶貧實踐促進了地方政府實現工作重心轉移,將公共服務納入到社會治理的工作范疇。在一些地方,GDP仍作為考核基層干部的硬性指標,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層提供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其次,精準扶貧實踐促進政府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再次,在精準扶貧實踐中還實現了政府主導與群眾參與的有效結合。國家現代化的過程就是國家向基層社會延伸的過程。最后,在精準扶貧中,貧困村的治理能力得到顯著提高。過去貧困村由于人才匱乏,鄉村治理陷入困境;與此同時,隨著勞動力外流,村莊經濟難以發展,特別是大多數貧困村沒有集體經濟,缺少資金支持的村級組織在村莊中難以發揮作用;
第二,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資源下沉基層,保持自上而下的政策暢通和村民自下而上的積極參與,既是精準扶貧的保障,也是鄉村振興的基礎,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和提高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
首先,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逐步提升城鄉居民的公共服務水平。在貧困戶穩定脫貧以后,以扶貧為目標的保障措施將逐步退出,但是在退出的同時,常規的社會福利和保障水平也應同步提高,一些針對貧困戶的社會保障措施應擴大覆蓋面。其次,借鑒行政資源下沉經驗,繼續完善村級行政管理。行政資源下沉鄉村的經驗表明,隨著國家在鄉村的職責轉變,加強村級的行政能力,近距離提供公共服務越來越重要,提升村級組織的能力,已經成為當前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最后,加強村民自治和鄉村治理能力提升。在推進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要將精準扶貧時期所形成的群眾參與、民主決策的機制制度化,成為中國鄉村治理的有效經驗。
農為邦本,本固邦寧。站在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新起點,讓我們以更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有力的舉措,匯聚更強大的力量,乘勢而上、再接再厲、接續奮斗,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我們就一定能在推動鄉村振興的新征程中取得新突破,贏得新勝利,開創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局面。
來源 |《人民論壇》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