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智談 | 當前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的問題剖析及其路徑選擇
兒童友好城市倡議(Child Friendly City Initiative,簡稱CFCI)于1996年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聯合國人居署聯合發起。同年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召開的第二次聯合國人居大會上,“兒童友好城市行動”首次被提出,得到世界范圍內38個國家3000多個城市和社區的積極響應。按照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觀點,兒童友好城市的關鍵是“兒童優先”。第二次聯合國人居大會宣布,兒童福利是衡量一個社會的宜居程度、民主程度和良好治理的終極指標。創建兒童友好型城市是城市治理的創新實踐,更是對現代城市文明理念的踐行。

背景
2021年9月,國家發改委聯合22個部門發布《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堅持兒童優先發展,從兒童視角出發,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努力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的原則
(一)兒童優先,普惠共享
堅持公共事業優先規劃、公共資源優先配置、公共服務優先保障,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堅持公益普惠導向,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適齡兒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
(二)中國特色,開放包容
立足國情和發展實際,促進兒童參與,探索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路徑模式。結合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世界眼光,借鑒有益經驗,強化交流互鑒,以兒童友好促進民心相通。
(三)因地制宜,探索創新
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資源稟賦特點,因城施策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探索建設模式經驗,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多元參與,凝聚合力
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兒童工作“一盤棋”理念,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健全完善多領域、多部門工作協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的路徑
(一)推進社會政策友好
推進社會政策友好 堅持兒童優先,制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考慮兒童需求,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兒童需要。城市規劃建設體現兒童視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推進兒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注重兒童參與,建立健全兒童參與公共活動和公共事務機制,暢通兒童參與渠道,涉及兒童的重大事項事先聽取兒童及監護人意見。
(二)推進公共服務友好
推進公共服務友好健全完善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體系,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嬰幼兒照護服務。促進普惠共享,補齊資源短板,提高保教質量。優質均衡保障,建設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做好兒童健康管理及基本醫療保障工作。
(三)推進權利保障友好
關愛保護特殊困難兒童群體,加大對困難家庭的重病、殘疾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和專項救助力度。落實孤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實施分類救助。構建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
(四)推進成長空間友好
讓城市空間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加強城市街區、社區、道路以及學校、醫院、公園、公共圖書館、體育場所、綠地、公共交通等各類服務設施和場地適兒化改造。做到安全、便利、親近自然。
(五)推進發展環境友好
聚焦兒童日常學習生活等場景,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增強家庭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培養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塑造健康文明的人文環境。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剖析
(一) 兒童友好理念有待提升
我國部分地區還基于慣性思維,覺得兒童工作是單一部門的職責,沒有從城市人口可持續發展、城市社會治理的高度去理解,未將其與城市建設統籌推進,導致經費人員力量等保障不足。
(二)空間服務匹配度不夠
集中表現在我國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不足,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缺口較大,部分地區兒童醫療資源存在短板,自然游憩空間缺失,道路建設缺乏安全考量,難以滿足兒童戶外游玩、獨立出行等需求。
(三)財政方面資金投入不足
我國部分地區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財政投入不足,建設資金不足。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缺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未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
完善建設評價標準的未來路徑選擇
(一)在建設主體上要各方聚力、共治共享
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內涵涉及政策、服務、空間、環境等各領域,需要在政府主導下,健全完善多部門工作協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二)在建設內容上提前布局、全域推進
按照城市各類兒童友好空間與設施規劃建設國家和地方標準,按照兒童優先、多元趣味、安全環保、便捷舒適原則,全面提升城市公共空間、政策規劃、資源配置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從源頭上讓政策更包容、服務更匹配、保障更到位、空間更充足、設施更安全,推動形成全社會了解兒童、尊重兒童、關心兒童、服務兒童的良好環境。
(三)在建設重點上兒童參與、提升意識
一方面,要豐富兒童友好型城市的活動內容,將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內涵和文化通過活動傳遞給兒童,吸引兒童參加。
另一方面,各建構主體也應積極接納、體現兒童對城市建設的意見與建議,使兒童更好地融入城市未來發展,進一步增強兒童的城市主人翁意識。
結語
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設不僅僅是一種理念,更是一種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努力的實踐。在政策上鼓勵和支持構建兒童友好型城市。在規劃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的需求和感受。在建設過程中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適的公共服務設施。以創新的實踐方式,從兒童的視角出發,為城市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共同為兒童創造一個更加美好的生活環境。
資料整理 | 清研集團公共服務研究二部
圖片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